歷史名人被注冊成商標引關注
廷廷
發(fā)布于 云南 2022-10-31 · 2.5w瀏覽 3贊

近日,有成都市民在街頭看到打著“薛濤茶樓”“薛濤魚鮮館”“李白滇臊子米線”等招牌的店鋪后反映,認為把歷史名人的名字用于餐飲店名,太過隨意。此外,近日,“王寶釧挖野菜”一詞在網(wǎng)絡引起熱議。“王寶釧”商標已被廣州某科技公司注冊,甘肅一食品科技公司也注冊了兩個“王寶釧”商標,目前商標已顯示無效狀態(tài)。

 

《商標法》中沒有明文禁止歷史名人姓名的商標注冊和使用,但是否獲得授權由專業(yè)機構來判斷。理論上可能出現(xiàn)類似李白珠寶、東坡餐廳的情況?,F(xiàn)在,相關部門也進一步加強了名人姓名商標的審查審理,現(xiàn)在用名人姓名注冊商標要獲得授權更難了。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解釋稱,我國《商標法》法律條文中,沒有關于“惡意”的定義。一般認為,商標惡意注冊行為按照所侵犯利益劃分,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即“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公眾人物姓名等以損害或者攀附他人商譽、民事權利與合法權益為核心特征的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另一類是“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即“批量申請”“圈占資源”等以擾亂或沖擊商標注冊與管理秩序為核心特征的商標注冊申請行為。

 

搶注王寶釧商標不會構成侵權行為,但這是對經(jīng)典作品的不當利用,一個守住底線的企業(yè),是不會選擇這類具有合法性瑕疵的文字作為商標使用的。

 

近年來,搶注歷史名人商標盛行,李白、王羲之、漢高祖、王陽明、周瑜、曹操等成為商標搶注的香餑餑。歷史名人是國家和民族的文化遺產(chǎn),像屈原、李白這樣的大家,在中國人心中是歷史文化和民族情感的神圣符號,向來容不得玷污和貶損。將歷史人物當作商業(yè)推廣的噱頭,實屬不妥。

 

商家毫無顧忌地“戲用”“歪用”歷史名人,本身就意味著對歷史的“無感”,是對歷史嚴肅性的無視,更是對民族情感的傷害。歷史人物被商家亂宣傳,整個社會將會付出高昂的代價,呼吁有關部門加強治理。

 

小小商標,事關重大。企業(yè)須理性、慎重對待商標問題,既要守牢法律法規(guī)底線,不在有法律風險和合法性瑕疵的事物上動腦筋,又要講究社會倫理原則,不盲目跟風蹭熱點,端正企業(yè)的“三觀”,依法依規(guī)開展市場競爭。

 

(封面圖來自網(wǎng)絡)

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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