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統(tǒng)計,2019年我國婚姻家庭糾紛類案件121萬7996件,民事案件總量1606萬7670件,婚姻家庭糾紛案占比高達7.5%。
2020年,《民法典》出臺,其關于離婚的規(guī)定有了新變化,“離婚冷靜期”、疫情后突發(fā)的離婚潮等話題一直被熱議。
“婚姻”到底是什么?
大概千人有千面的解讀,出于成長軌跡、生活狀態(tài)、思想認識的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婚戀觀,任何一種婚戀觀也都沒有簡單的“對錯”之分。
但在此我們?yōu)榇蠹艺砹?條常見的婚姻誤區(qū),希望能從法律的層面,讓大家對婚姻問題有一個簡單的了解。
01
沒 領 證 但 一 起 生 活,我 們 是 事 實 婚 姻 ?
在1994年之后,已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沒有打結婚證,就不是法律概念上的夫妻,無論你們同居十年還是二十年,即便生子,在一起生活一輩子,兩人也不是夫妻。法律上都只說你們是非法同居關系。
辦理婚姻登記(也就是俗話說的“領證”)是結婚的唯一法定形式,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不管是擺酒席還是簽協(xié)議、送彩禮、共同生活,哪怕有了小孩,在法律上都只是“同居關系”。
02
夫 妻 分 居 滿 兩 年,就 自 動 離 婚 ?
這個誤解起源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中的第四條: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我們國家從來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法律規(guī)定離婚只有兩種途徑: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一個理由,分居再長時間,夫妻關系都不會自動解除。
通俗的說:手里要么有民政局發(fā)的離婚證,要么有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否則就不算已經離婚。
03
婚 后 收 入 都 屬 于 夫 妻 共 有 ?
那可不一定。
《民法典》第1063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所以不是婚后所有的財產都會歸夫妻共有。
04
只 要 一 方 不 同 意,法 院 就 不 判 離 婚 ?
《民法典》第1079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所以不是堅持不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的,當然除了上述情況外,如果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的,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05
離 婚,誰 有 錢 孩 子 歸 誰 ?
撫養(yǎng)權判定的時候,會考慮子女一貫的成長環(huán)境、雙方家庭背景、習性等等因素,并不是簡單“誰有錢,子女就歸誰撫養(yǎng)”。
《民法典》第1084條規(guī)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未成年子女的成長需要家長更多的關愛,而不僅僅是“錢”。
老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有些家務事必須要斷,在斷的過程中,找到專業(yè)的法律人士進行幫助,為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添了一個重要的砝碼。
律師作為專業(yè)的法律人,在實務工作中,通過合法的手段和律師的經驗,能給委托人最專業(yè)的建議,為其保駕護航,而不是一個人孤軍奮戰(zhàn)。
所以,好的律師,不僅是當事人利益的保護者,更是新生活順利開啟的輔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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