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20多篇小說集,感慨頗多,寫的貼近鄉(xiāng)土,且充滿詭異。印象最深的是莫言寫到自己吃的脾性,當初看他寫的《檀香刑》時,就覺得這真的是是一本讓人一邊作嘔,又忍不住想繼續(xù)往下看的書。一想到“一根油滑的木棍子從屁股眼穿到脖脛后”,真的可以點到為止了。
所以說能寫出這樣小說的人也實在是不簡單,在他的《吃事之篇》中就直接自曝自己的吃相有多夸張,簡直是一部自取其辱史。沒辦法寫的人愿意說,看的人想接著往下看。
不管怎么吃,都有人說,還是以吃飽為前提。莫言小時候吃各種蟲、馬料、玉米菌包,搶堂姐的紅薯干兒,總認為比自己的好吃。搶來搶去,兩個小孩哭作一團。
莫言好吃,也覺得好吃的人意志力薄弱,自控能力差,但他那些幾十萬字的小說是怎么來的呢?我覺得關(guān)鍵還是得找到自己的愛好,再堅持做下去。
把自己看得低,不管是什么家里的事兒,小時候的丑事兒,都愿意說愿意寫,這也算得上是一種推銷吧。另一個原因是莫言本身看過的書也不少,寫出來的東西自然奇幻、詭異,讓人無法理解。讓人一邊作嘔的同時,一邊又想繼續(xù)往下看,這也許就是他的成功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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