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昆明人都發(fā)現(xiàn),最近頭盔實在太火了。
我的一個朋友低價轉讓一個電動車頭盔,剛把信息發(fā)出來就被秒殺了。
也有剛“高價”入手了新頭盔的小伙伴哭了,有還沒買頭盔的群友把自己的群昵稱改成了“收小電驢頭盔”,
也有的小伙伴吐槽:一覺醒來發(fā)現(xiàn)昨天明明才三十多塊錢的頭盔一下子變成了一百幾而且還下架了;
甚至有的小伙伴說自己放車上的頭盔被偷了……
頭盔市場供不應求,價格水漲船高,瘋狂的行情如同幾個月前的熔噴布。
為什么電動自行車頭盔突然這么火呢?
原來,早在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就下發(fā)了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的通知。
通知指出,“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zhí)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yǎng)成安全習慣”。
這也就是說,除了摩托車駕乘人員,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也需要佩戴安全頭盔。
多地表示,自今年6月1日起,為保證民眾出行安全,對于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開車不使用安全帶的違規(guī)行為,都將會被嚴查。
針對網(wǎng)上傳得沸沸揚揚的消息6月1日起,不戴頭盔騎行電動自行車將會被罰款。
公安部回應:執(zhí)法處罰范圍暫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
6月1日起,對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執(zhí)法處罰范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xù)開展宣傳引導工作。
也就是說,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不會對你罰款,但是會對你進行安全教育,比如警察蜀黎抓著你讓你在大馬路上觀看半小時觸目驚心的交通事故視頻……
當然,也有些省份早早動了真格。
根據(j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7月1日起,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也是7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指出,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兒童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在網(wǎng)上搜索“頭盔”,各種頭盔并沒有明確的分類,讓人傻傻分不清,那么,哪種才是電動自行車車專用頭盔呢?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嗎?
經(jīng)查詢,只看到兩個相關的現(xiàn)行國家標準,一個是GB 811-2010《摩托車乘員頭盔》,另一個是GB 24429-2009《運動頭盔 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頭盔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兩者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所以,目前尚未專門針對電動自行車頭盔的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頭盔因為缺乏相應的國家標準,導致了監(jiān)管的尷尬,無法對其產(chǎn)品質(zhì)量進行有效的抽查,也無法對其進行認證、認可管理。
不過,電動自行車頭盔雖無國家標準,但地方行業(yè)協(xié)會先做出了探索。2019年9月,我國頭盔生產(chǎn)重鎮(zhèn)浙江樂清市頭盔行業(yè)協(xié)會公布了《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這是全國首個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相關的生產(chǎn)企業(yè)可以參考團體標準來提高自身產(chǎn)品質(zhì)量,提升市場競爭力。
對想要購入頭盔的朋友來說,在無法辨別市場上電動自行車頭盔質(zhì)量的情況下,安全性能更高的摩托車頭盔也不失為一種選擇,當然,在購買時應認準頭盔上的CCC認證標志。
最后也提醒大家,選購質(zhì)量合格的頭盔,開車前就自覺戴好,不要為了應付交警檢查而隨意糊弄喲!頭盔壞了可以換,但生命只有一次!
你買頭盔了嗎?
你的頭盔都是多少錢購入的呢?
歡迎分享~
(來源:質(zhì)量研究社訂閱號、伍祥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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